楼主: jaykay

回应:友商灯架侵权,活动要取消?包括版块去或留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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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2-12-29 19:34:55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总觉得有一些鱼友吃了尼的,嘴边抹一把油,然后立马站台,不太合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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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2-12-29 19:37:25 | 显示全部楼层
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规避掉这些 完了jaykay也申请一个专利让他们无话可说。现在杠精就是多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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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2-12-29 19:39:42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觉得没必要啊,这百家争鸣不好吗,再说就那么个支架,设计来设计去不就那么点设计,有啥区分的必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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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2-12-29 19:52:11 | 显示全部楼层
kayson 发表于 2022-12-29 19:37
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规避掉这些 完了jaykay也申请一个专利让他们无话可说。现在杠精就是多啦

我们还真的有专利,不过款灯架的专利,做的时间确实在友商后面。
类似的产品专利,外观专利我们太多了,可以说基本覆盖了全部产品。但是专利也分什么专利, 若只是外观专利, 真的需要做“评价报告”,才有用。有正面的,有负面的。 正面的评价报告确实有价值, 若是负面的评价报告, 只能证明在那个时间节点,生产过此产品,然后在其他友商反告“侵权”的时候,有一定的说服力。另外就是对外宣传:这个产品有专利,如此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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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2-12-29 19:54:19 | 显示全部楼层
都被注册了 发表于 2022-12-29 19:00
不用激动 先把字打准确……

文笔不好,我努力了,尽量让大佬们知道是咋回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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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2-12-29 19:55:58 | 显示全部楼层
chenzz 发表于 2022-12-29 19:05
如果我是设计方,我会趁热打铁直接出一体支架

火上添油,等会某点又要来开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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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2-12-29 20:08:14 | 显示全部楼层
新汉江灯也是一样的被掐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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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2-12-29 20:11:37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也算专利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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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2-12-29 20:15:58 | 显示全部楼层
尼特利水族不是白叫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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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2-12-29 20:25:26 | 显示全部楼层
百家争鸣促进产品发展,良性竞争推动行业整体向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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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2-12-29 20:31:16 | 显示全部楼层
只能说这儿是人家苦心经营许久的后花园,想来插一脚必然是阻力重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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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2-12-29 20:36:05 | 显示全部楼层
百家争鸣才是市场,一家独大那是垄断,消费者喜欢更多的产品,或者说更具性价比的产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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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2-12-29 20:48:29 | 显示全部楼层
各大厂商百家争鸣,做大做强再创辉煌。希望各大厂商共同发展,这不香吗。总有一些黑粉头子带节奏,这那的,产品大家想用哪个买哪个,也没人逼呀。咱资金不足选其他款的也行呀。希望杰凯蒸蒸日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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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2-12-29 21:00:13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宗辰 于 2022-12-29 21:05 编辑

开个板块真是一波三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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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2-12-29 21:08:54 | 显示全部楼层
jaykay 发表于 2022-12-29 19:55
火上添油,等会某点又要来开撕。

分段的不能用,那只有一体的,自己设计一款一体支架不就行了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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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2-12-29 21:10:18 | 显示全部楼层
说再多也没用 欢迎走法律程序 吃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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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2-12-29 21:11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不是学法律的,不太懂,静观其变啦,我两个品牌都用过,感觉都还不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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头像被屏蔽
发表于 2022-12-29 21:12:13 | 显示全部楼层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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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2-12-29 21:46:37 | 显示全部楼层
黄蛭 发表于 2022-12-29 18:48
https://zhuanlan.zhihu.com/p/136633982
不懂可以去学,不是“我不懂就以个人角度去理解”。

两者支架18孔开口处位置不同,应该不存在侵权一说,再者这玩意有啥专利而言,搞得这么高大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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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2-12-29 21:49:25 | 显示全部楼层
jaykay 发表于 2022-12-29 19:52
我们还真的有专利,不过款灯架的专利,做的时间确实在友商后面。
类似的产品专利,外观专利我们太多了, ...

专利不分先后,只要申请下来专利,就不存在侵权,如果非要说侵权,让他找国家知识产权局去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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