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看: 2157|回复: 17

极火缸只有个水妖精可以吗

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2018-11-09 11:57:38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想开个极火缸,放窗台上,晒出藻再放虾,请教各位大神缸里只放一个水妖精可以吗?
极火_20181006093515.JPG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8-11-09 12:11:02 | 显示全部楼层
完全可以了,米虾随便养养
来自苹果客户端来自苹果客户端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8-11-09 12:16:39 | 显示全部楼层
缸的大小,虾的数量,啥也没有,谁也回答不了你。
来自安卓客户端来自安卓客户端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 楼主| 发表于 2018-11-09 12:21:57 | 显示全部楼层
pxtv6336 发表于 2018-11-9 12:16
缸的大小,虾的数量,啥也没有,谁也回答不了你。

30*25*25的,或30*20*25,窗台的尺寸没量呢,准备养个50只左右的极火小虾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8-11-09 12:27:54 | 显示全部楼层
看情况而定吧,不行再上个瀑布
来自苹果客户端来自苹果客户端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8-11-09 12:37:08 | 显示全部楼层
一开始死一波是正常的
来自苹果客户端来自苹果客户端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 楼主| 发表于 2018-11-09 12:38:08 | 显示全部楼层
大大步 发表于 2018-11-9 12:37
一开始死一波是正常的

养好水也 不行吗?也得死一波?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8-11-09 12:39:52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个尺寸一个水妖精没有问题了
来自安卓客户端来自安卓客户端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8-11-09 12:56:29 | 显示全部楼层
可以可以!!!
来自苹果客户端来自苹果客户端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8-11-09 13:03:48 | 显示全部楼层
你就当黑壳养,一样的
来自安卓客户端来自安卓客户端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 楼主| 发表于 2018-11-09 13:05:36 | 显示全部楼层
鴓鴩 发表于 2018-11-9 13:03
你就当黑壳养,一样的

放大缸养总看不到繁殖,越养越少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8-11-09 13:11:47 | 显示全部楼层
星云1638 发表于 2018-11-9 13:05
放大缸养总看不到繁殖,越养越少

要是极品的级火的话那就得好好伺候,杂的话,数量多点,繁殖是早晚的事
来自安卓客户端来自安卓客户端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 楼主| 发表于 2018-11-09 13:16:41 | 显示全部楼层
鴓鴩 发表于 2018-11-9 13:11
要是极品的级火的话那就得好好伺候,杂的话,数量多点,繁殖是早晚的事

先养点小苗,一块一只,不养太好的,繁殖多了当黑壳用,比黑壳还漂亮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8-11-09 14:42:38 | 显示全部楼层
米虾好像是喜欢老水吧……
来自苹果客户端来自苹果客户端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 楼主| 发表于 2018-11-09 14:50:34 | 显示全部楼层
sunhaoid 发表于 2018-11-9 14:42
米虾好像是喜欢老水吧……

直接放鱼缸水,养绿藻就应该算是老水了吧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8-11-09 19:35:28 | 显示全部楼层
可以吧,看你放多少虾了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8-11-09 20:50:23 | 显示全部楼层
完全可以啊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8-11-09 20:56:02 | 显示全部楼层
星云1638 发表于 2018-11-9 14:50
直接放鱼缸水,养绿藻就应该算是老水了吧

应该算了吧……稳定就行
来自苹果客户端来自苹果客户端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       

小黑屋|手机版|Archiver|CTA南美水族 沪公网安备31011002000008号

GMT+8, 2024-5-21 16:36 , Processed in 0.021973 second(s), 41 queries , Gzip On, Redis On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 Licensed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